檔案法知多少,快來漲知識!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的頒布時間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。2020年6月20日,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2.檔案法頒布的意義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是為了加強檔案管理,規(guī)范檔案收集、整理工作,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,提高檔案信息化建設水平,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(xiàn)代化,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(yè)服務,制定的法律。
3.檔案是什么?
《檔案法》第二條規(guī)定:本法所稱檔案,是指過去和現(xiàn)在的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從事經濟、政治、文化、社會、生態(tài)文明、軍事、外事、科技等方面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、圖表、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。
4.檔案能隨便銷毀嗎?
第二十一條 鑒定檔案保存價值的原則、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毀檔案的程序和辦法,由國家檔案主管部門制定。禁止篡改、損毀、偽造檔案。禁止擅自銷毀檔案
5.檔案可以買賣嗎?
第二十三條 禁止買賣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。國有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資產轉讓時,轉讓有關檔案的具體辦法,由國家檔案主管部門制定。檔案復制件的交換、轉讓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辦理。
6.開放檔案是什么?
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各級檔案館的檔案,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二十五年向社會開放。經濟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等類檔案,可以少于二十五年向社會開放;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,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會開放。國家鼓勵和支持其他檔案館向社會開放檔案。檔案開放的具體辦法由國家檔案主管部門制定,報國務院批準。
7.我想利用的檔案沒有開放怎么辦?
第二十九條 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根據(jù)經濟建設、國防建設、教學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,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利用檔案館未開放的檔案以及有關機關、團體、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和其他組織保存的檔案。
8.檔案可以隨意公布嗎?
第三十二條 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,由國家授權的檔案館或者有關機關公布;未經檔案館或者有關機關同意,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公布。非國有企業(yè)、社會服務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形成的檔案,檔案所有者有權公布。
9.哪些行為違反了《檔案法》?
第四十八條 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,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、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:
(一)丟失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;
(二)擅自提供、抄錄、復制、公布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;
(三)買賣或者非法轉讓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;
(四)篡改、損毀、偽造檔案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;
(五)將檔案出賣、贈送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的;
(六)不按規(guī)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,被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;
(七)不按規(guī)定向社會開放、提供利用檔案的;
(八)明知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而不采取補救措施,造成檔案損毀、滅失,或者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被責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;
(九)發(fā)生檔案安全事故后,不采取搶救措施或者隱瞞不報、拒絕調查的;
(十)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,造成檔案損毀、滅失的。
第四十九條 利用檔案館的檔案,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四項違法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給予警告,并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,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。
檔案服務企業(yè)在服務過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四項違法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給予警告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單位或者個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、第五項違法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給予警告,沒收違法所得,并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,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;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征購所出賣或者贈送的檔案。
第五十條 違反本法規(guī)定,擅自運送、郵寄、攜帶或者通過互聯(lián)網傳輸禁止出境的檔案或者其復制件出境的,由海關或者有關部門予以沒收、阻斷傳輸,并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,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;并將沒收、阻斷傳輸?shù)臋n案或者其復制件移交檔案主管部門。
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(guī)定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,依法承擔民事責任。